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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就医和减轻就医费用负担。根据《汉卫计发[2017]216号》文件精神,我县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又开“新方”。
具体办法是,凡经县合疗办审批认定的符合新农合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的患者,医疗花费已经达到年度限额标准的,即从2017年9月15日起,患者可持报销所需资料到户口所在地中心、镇卫生院进行一次性报销,报销费用由中心、镇卫生院先行垫付,后上报县合疗办经复核后于次月将垫付款拨付给中心、镇乡镇卫生院,报销时间延长到2017年12月30日。这是我县推进健康扶贫工作的又一项创新惠民举措。(via勉县文化广电局)
9月15日,县合疗办就此项工作对各乡镇卫生院进行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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