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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减少烟花爆竹燃放造成的环境污染,避免春节期间发生重污染天气,呼吁广大市民选择绿色环保的方式庆祝新春,共同营造一个环保、平安、祥和的节日环境。县政府紧急安排部署,并在2月13日印发《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相关部门、镇(办)迅速行动,在春节期间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
一是要加强区域管控,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各镇(办)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动员好群防群治力量和禁放队伍,积极参与宣传和管控工作。
二是要加强源头整治,切实堵塞非法渠道,县公安局、城管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对全县所有集贸市场、小商品批发市场、香烛店及其他个体工商户开展拉网式清理检查,督促限期上交违规烟花爆竹。
三是要加强执法查处,依法打击违法行为,对大中型饭店和居民社区进行重点管控,对检查发现及群众投诉的非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从严查处。
四是要加强宣传动员,全面做好舆论引导,各镇(办)要采取多种形式,重点宣传燃放烟花爆竹对大气、安全及人体健康的危害,教育引导群众树立绿色、低碳、文明的环保理念,真正将不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渗透到每一个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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