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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固男子为索要8万元贷款 爬上22层高楼轻生

转载 2018/03/05 09:23:17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陕西法制网 作者:汉中生活通 2747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城固男子为索要8万元贷款 爬上22层高楼轻生

城固男子为索要8万元贷款 爬上22层高楼轻生

(通讯员:田鹤 朱敏)为索要货款,36岁铺镇男子爬上22层高楼欲轻生。危急时刻,公安、消防紧急行动全力解救,但男子态度坚决,执意拿不到钱不回头……。

2018年2月14日,腊月29日,在千家万户准备欢欢喜喜过大年的时候,城固县恒基馨城发生了一起突发事件。为索要8万余元货款,汉台区铺镇男子李某居然爬上了22层高的楼顶天台欲轻生……。接到报警后,城固县公安局三里桥派出所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县消防大队也迅速赶到搭起气垫床进行营救。与此同时,民警得知欠李某货款的系恒基馨城某装修工头后赶紧与其联系,但却迟迟联系不上。民警只能苦口婆心进行劝解做李某思想工作。然而半个小时后,李某却态度更坚决,声称拿不到钱坚决不下楼。

天色渐暗,持续时间已经近一个小时,为避免李某发生意外,赶到现场的县房局领导果断向李某承诺一定尽最大努力帮他追回欠款。最终,经公安、消防、房管等部门通力合作,欲轻生的李某被成功解救,一场惊心动魄的跳楼事件最终得到平息。2月15日,在房管局等部门的协助下,欠李某的货款也最终如期支付。

然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因严重扰乱公共场所秩序,2月27日,李某被城固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七日。城固警方在些也提醒广大群众,无论遇到任何困难,切不可一时头脑发热做出类似跳楼轻生这样的事情来,一方面扰乱公共秩序涉嫌违法,另一方面也应珍惜自己的生命和健康,以免为自己和家人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责任编辑:wyhez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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