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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郑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南郑区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的南郑区某村村支书付某某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该案是南郑区人民检察院首例提起公诉的监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
该案由南郑区监察委立案调查,于2018年4月20日移送南郑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南郑区检察院当日决定对犯罪嫌疑人付某某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并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向犯罪嫌疑人告知了权利义务,讯问了犯罪嫌疑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经审查查明:付某某在担任村支书期间,利用其协助人民政府从事村民建房初审的职务便利,先后向七位村民收受现金共计6万余元。本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8年5月4日,南郑区人民检察院将该案向南郑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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