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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女儿整个背部、屁股和大腿的皮都掉下来了,火辣辣的,本来是去试听课,不料想女儿被烫成这样。”5月15日接到幼儿园电话,饶先生以为仅是小面积开水烫伤,但在医院看到女儿的伤势让他无法接受。
【5月23日,正在汉中市中心医院烧伤科接受治疗的乐乐】
汉中3岁女童乐乐在幼儿园就餐时不慎被烫伤,全身多处20%身体面积二度三度热汤烫伤。事发后,涉事中心校回应称将加强隐患排查整改,对责任人进行追责处理,并责成幼儿园配合家长做好幼童治疗。
5月23日,在汉中市中心医院烧伤科,乐乐的父亲饶先生说,今年5月初,在兴元湖幼儿园任教的表妹王老师告诉他,兴元湖幼儿园为公办幼儿园,伙食不错,已满三岁的侄女乐乐可考虑入园就读。
饶先生介绍,他和妻子在汉中务工,老家在西乡县沙河镇,现租住在汉台区。儿子在汉台一小学就读五年级,女儿乐乐因为去年9月份还未满3岁,因此没有入园。今年到了入园年龄,通过表妹联系上兴元湖幼儿园,“加之表妹也在那工作,所以就准备送过去试试看。在事发前,我和妻子给兴元湖幼儿园负责人打了招呼,当时园方也接受我女儿到兴元湖幼儿园就读。”
【兴元湖幼儿园】
5月15日上午11时许,饶先生表妹王老师从饶家接走乐乐,到兴元湖幼儿园“插班”试听课,饶先生和妻子挺高兴。然而,饶先生说:“但谁都没想到,女儿被我表妹带到幼儿园也就半小时功夫,竟被大面积烫伤。”
饶先生说,5月15日中午11时40分许,他突然接到表妹电话称孩子在学校被烫伤,让他和妻子赶紧过去。“我以为因为小孩子顽皮,就是小面积的开水烫伤,所以就先让妻子去学校看看。”
随后,饶先生接到妻子的电话称要他赶紧到汉中市中心医院。“当我赶到医院,揭开被子,看到女儿整个背部、屁股和大腿的皮都掉下来了,火辣辣的,本来是去试听课,不料想女儿被烫成这样。”看到女儿的伤势,饶先生无法接受。
5月23日,华商报记者见到还在医院接受治疗的乐乐,烫伤已结痂,孩子十分可爱,似乎忘记疼痛。乐乐母亲马女士告诉华商报记者,因为女儿被烫伤部位大多在屁股和背部,自入院治疗以来,一直都是爬着睡觉。据汉中市中心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显示:热汤烫伤20%2度3度,全身多处。
【兴元湖幼儿园盛汤用的桶(家长供图)】
饶先生质疑,事发时,女儿正和兴元湖幼儿园小班的孩子们吃中午饭,当时有两个老师看管,并给孩子盛饭,一大桶热汤就放在地上,没有盖子,为啥老师就没有做好防范?他说:“现在问女儿,女儿因为年龄小也说不清,就说口渴喝水时,不知道咋弄的,就被烫伤了。”
5月23日下午,汉台区鑫源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下属兴元湖幼儿园对此事作出回复。
回复中称,经调查:5月15日上午11点10分,汉台区兴元湖幼儿园教师王老师未给幼儿园园长汇报,私自将自己的侄女带入幼儿园,私下同小班教师协商,将侄女放在小班教室。吃午饭时间,小班两位老师忙着给其他幼儿分饭,该幼儿的水杯放在靠近盛汤桶旁的桌子上,幼儿自行跑去喝完水后转身撞倒盛汤的桶,导致背部和臀部被烫伤。
事发时,小班教师立即做了降温处理,同时园方立即通知家长,并安排车辆将幼儿送往汉中市中心医院救治,园长和王老师留在医院陪同孩子家长。当天王老师先行垫付医药费5000元,并在医院陪同家属护理。
【饶先生提供的诊断证明】
回复中还说,事件发生后,汉台区鑫源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密切关注,要求幼儿园积极筹措资金用于幼儿治疗,随时了解幼儿治疗进展情况,安排老师到医院陪护,并到幼儿园详细调查事件发生经过,责成幼儿园配合家长做好幼儿治疗。幼儿园前后筹措资金17000元交给家长用于幼儿治疗,截止目前治疗费已花费1.6万余元。
5月18日,鑫源街道办事处中心校召开安全会议通报了烫伤事件经过,要求各学校幼儿园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改,加强学校内部管理,严防此类事件再次发生。随后,中心学校将对此次事件的责任人进行追责处理。
目前,因为乐乐被烫伤比较严重的3个部位需要做植皮手术,饶先生联系上西京医院,考虑转到西安给女儿作进一步的治疗。(乐乐系化名)(张映伟 余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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