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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民警押嫌犯 宁强女子微信群造谣"偷小孩"...

转载 2018/06/02 13:33:24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华商网 作者:汉中生活通便民网 3644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没想到发个微信就惹来这么大的麻烦,我一定吸取教训,并告诫自己的家人和朋友。”宁强女子沈某在交代自己网络造谣行为时后悔不已。近日,沈某因在网上散布谣言有人“偷小孩”被宁强警方罚款500元。

5月25日13时许,沈某乘班车回老家路过宁强县安乐河集镇时,看见几名警察押解嫌疑人在执行公务,便随意编造“刚才路过安乐河,几名警察拷了几个在安乐河小学偷小孩的外地人,好可怕”的虚假信息,并附上随手拍的一张警车照片发送至其微信群中,导致该虚假信息被不了解事实真相的网友大量转发,扰乱了公共秩序。

随后,宁强公安局民警在充分调查取证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依法对沈某作出了罚款500元的处罚,并对其批评教育。

警方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希望广大网民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恶意歪曲事实,制造、传播谣言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实习记者 张映伟 通讯员 边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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