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西乡林业局等单位对企业破坏生态环境监管不到位被通报
分享文章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汉晓通头条 / 西乡 / 正文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西乡林业局等单位对企业破坏生态环境监管不到位被通报

转载 2018/06/28 15:14:40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网络 作者:汉中生活通 3148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日前,陕西省纪委通报7起损害生态环境责任追究问题。其中,汉中市西乡县林业局、国土局、水保局等对企业破坏生态环境监管不到位问题被通报,且已处分多人。

汉中市西乡县林业局、国土局、水保局等对企业破坏生态环境监管不到位问题。2014年至2017年,汉中市西乡县有关部门履职监管不到位,致使辖区内某企业未采取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弃渣随意堆放,不按规定修建排污设施,环保工程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使用,长期非法占用林地320余亩。2017年12月,西乡县林业局副局长侯兴才、森林公安分局局长胡长宽、县国土局副局长兼执法监察队队长李涛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县水保局党支部原书记艾芸、环保局副局长曹新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县水保局政策法规股股长马新建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县水保局原局长廖义强、环保局局长佃光辉分别被诫勉谈话。

已有0人点赞

自定义html广告位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