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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发布预防野生毒蘑菇等中毒消费提示

转载 许丹2018/07/12 18:49:44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汉中食药监 作者:汉中便民网 1811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入夏以来,我市接连出现高温、高湿天气,气候炎热潮湿,野生蘑菇等进入生长旺季,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蘑菇中毒事件易发多发。为有效防范误食有毒野生蘑菇、火麻等中毒事件,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汉中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预防野生毒蘑菇、火麻等野生植物中毒消费提示》:

我市野生蘑菇种类繁多,其中存在多种有毒品种。毒蘑菇毒性成分复杂,中毒表现各异,主要有恶心、呕吐、流涎、流泪、精神错乱、急性贫血、黄疸、脏器损害等,严重者可致死亡。毒蘑菇中毒后,病情凶险,病死率高,且没有特效疗法。毒蘑菇中毒全年均可发生,以夏秋季节为主,中毒主要由家庭误食误用导致。

火麻,别名大麻、线麻(东北)。一年生直立草本,高1-3米,茎直立,多分枝,表面有纵直沟纹,密生灰白色细绒毛,叶掌状全裂,内含麻醉性树脂可配制麻醉剂。果实中医称“火麻仁”或“大麻仁”入药,食入量超过50-100g,1-2小时内即可致中毒,症状为呕吐、腹泻、四肢麻木、失去定向力、痉挛、昏迷、瞳孔放大等。

为预防食用野生毒蘑菇、火麻等野生植物中毒,特进行以下风险提示。

一、对消费者的提示

鉴别野生蘑菇是否有毒需要专业机构和人员帮助,目前没有简单易行的鉴别方法,民间流传着一些识别方法经证明并不可靠,预防中毒的根本办法就是不要采食野生蘑菇或其他野生植物。一旦误食野生毒蘑菇或其他野生植物后出现中毒症状,要立即催吐,并尽快就医。

二、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提示

禁止生产、加工、销售来源不明或非法渠道的野生蘑菇和其他野生植物。从事蘑菇等食品加工销售,应确保可食蘑菇不得混入有毒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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