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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好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宁强县民政局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出台了《宁强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细则》,全力确保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简称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的精准识别和补贴资金的精准发放,力求切实解决好残疾人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支出问题。
一是严格规范申报程序。严格按照残疾人本人或其委托的法定监护人、赡养人、抚养人、抚养义务人等按照规定向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社区)提出申请。各村民委员会(社区)对本辖区内申报对象的申报资格和提交资料进行初审。各镇(办)对申报对象的申报资格和提交资料进行审核认定后,报县残联对申报对象的残疾类别、等级进行复审。县残联复审后最终报县民政局审批、发放。
二是精准认定补贴对象。对低保家庭残疾人、低收入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严格规定了残疾等级。补贴标准按照城镇人口最低保障线月收入652元/月进行识别,农村人口最低保障线3750元/年进行识别。优先保障低保对象中的残疾人。对既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领条件又符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领条件的,可同时申领“两项补贴”。
今年上半年,该县共为5213名残疾人落实“两项补贴”349.142万元。(梁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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