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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固男子无证驾驶致人重伤被移送起诉

转载 2018/08/13 15:39:13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网络 作者:汉中生活通-便民网 3445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无证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但不少人却心存侥幸,认为自己会开车便能驾车上路。汉中市城固县的陈某就抱着侥幸心理,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车辆发生事故,将自己送进了监狱。

城固男子无证驾驶致人重伤被移送起诉

2018年1月19日,家住城固县上元观镇的陈某(男、20岁)应朋友李某的邀请去李某家做客。聚会结束,陈某不顾自己的驾驶证还未考取,驾驶朋友李某的陕F3JXXX号小轿车,李某坐副驾驶位置一起从上元观三合村出发,当行至上元观街人民路供电站路段时,与横过马路的行人汪某(女、67岁)发生碰撞,致汪某受伤倒地,后陈某驾车逃离现场。伤者汪某被及时送往医院救治。事发后陈某在家人的陪同下到交警大队自首,经审讯:陈某对自己无证驾车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经城固县交通管理部门认定:陈某无证驾驶机动车肇事逃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2018年2月11日,陈某因无证驾车、肇事逃逸被城固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20日。

城固男子无证驾驶致人重伤被移送起诉

伤者住院治疗近七个月,花费30余万元,于7月份出院后依然瘫痪在床、生活无法自理,被汉中市某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一级伤残,还需要高额的后期治疗费用及人身损害赔偿,但驾驶员陈某事发后仅垫付医疗费6万余元,再无力承担高额的后期治疗及人身损害赔偿费用。

2018年5月24日,伤者构成重伤级别,陈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城固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后被城固县检察院批准逮捕。8月7日,城固县公安局依法将此案移送审查起诉。

城固男子无证驾驶致人重伤被移送起诉

交警提醒:无证驾驶机动车危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车辆所有人明知他人无驾照仍将自己的车借与他人,他人在行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与驾驶人构成共同侵权,要承担连带责任,且无证驾驶机动车出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郭庭玮 刘顺成 记者 张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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