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汉台分局根据汉中市公安局打击秦岭山区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强力推进“一山一江”社会治安专项整治,联合相关单位查处了2起涉及环境污染的违法案件,依法行政拘留2人。
8月以来,公安汉台分局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与环保汉台分局在联合执法检查中发现2家养殖场存在污染环境违法问题。经查,汉中市汉台区徐望镇某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汉台区武乡镇某林畜公司在种猪繁育和养殖过程中,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通过渗排等方式逃避监管,违法排放污染物。
来源华商网
根据《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对2家公司责任人石某某、徐某某分别给予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