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1月2日,略阳县公安局郭镇公安检查站民警开展查控勤务时,查获一起非法运输国家保护野生动物案,扣押雉鸡300余只。
当日15时许,郭镇公安检查站民警执勤时,发现一辆从甘肃康县方向驶来的小型越野车行驶到公安检查站附近欲行又止,形迹十分可疑。民警果断拦停车辆,该车驾驶员见状欲加速逃离,后被强行截停。经现场盘查,该车后备厢7个编织袋里装满了已死亡雉鸡(学名野鸡,国家二类保护动物),经现场清点共304只。驾驶员不能提供野生动物运输证明,民警立即将嫌疑人带回郭镇派出所进行询问,驾驶员康某称车上拉的雉鸡均是从甘肃康县收购而来的。
目前,该案已移交略阳县森林公安分局处理,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自定义html广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