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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开庭,21人涉案!

转载 许丹2019/05/27 16:49:45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汉中便民网 3181 阅读 0 评论 6 点赞

 ---以下为正文 ---


2019年5月25日,城固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宋某、黄某等21名被告人涉黑案件。该案案情复杂、涉案人数众多、性质恶劣、社会影响较大,也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汉中首例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1月以来,被告人宋某为揽取建设领域工程,谋取不法经济利益,伙同被告人黄某注册成立工程机械公司,逐步纠集与其2006年故意杀人案中的同案犯廉某、向某智及社会闲散人员李某刚、冯某军等21人共同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强迫交易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以商养黑、以黑护商,不断的增强经济实力,扩大组织规模、实力、影响,逐渐发展成为黑社会性质组织。



庭审中,公诉机关在合议庭的主持下依法讯问了被告人,针对起诉书指控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了逐项举证、示证,法庭各项庭审程序有条不紊地进行。




庭审当日,被告人近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群众近60人现场旁听了庭审。同时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该案在新浪微博、中国庭审直播网进行了同步视频直播。截止开庭首日,14264人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旁听了庭审。18000余人通过城固法院新浪官方微博同步直播旁听了庭审。


据悉,为保障此次庭审的顺利进行,城固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积极、主动与政法委、检察院、公安局联系沟通,针对该案按照法律规定,扎实、适时的做好提前介入工作,认真贯彻重大案件会商机制,促进审前程序和审判程序有效衔接。法警大队对审判庭、羁押室、押解通道等工作区域及警用戒具进行了详细安全检查,对车辆行车路线及道路拥堵情况仔细勘查,排除不安全隐患。



受理本案后,城固法院及时送达了法律文书并听取了各被告人的意见,给没有委托辩护人且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16名被告人制定了辩护律师,确保被告人的合法诉权。


鉴于该案涉案人数众多,案情复杂,社会影响较大,为妥善审理此案,城固法院组织了3名员额法官两名书记员的审判团队,并且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工作预案,党组书记、院长魏江华亲自部署、全程指挥。庭审前,根据工作预案,我院成立了押解看管、警务保障、庭审秩序维护、宣传舆论引导、后勤保障等小组,细化分工,确保庭审顺利开展。



此案的公开审理顺应民心民意,更彰显了城固县法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勇于担当、敢于亮剑和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的决心,对黑恶势力起到了警示和震慑作用。下一步,城固法院将紧盯“打伞破网”、“打财断血”重点工作,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该案庭审预计将持续两天时间。

(来源:城固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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