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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开展夏季严整治、降事故行动,震慑交通违法行为,凝聚全社会共识,提升全民文明交通水平,确保攻坚行动目标任务的实现,现将汉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大队查获的符合公开公示范围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章守法,安全文明驾驶。
1、余X, 2019年7月27日驾驶陕FCZ3**号小型汽车行驶至京昆高速1440公里(宁强收费站)处,实施饮酒后驾驶非营运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大队对余X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余X驾驶证记12分。
2、王XX, 2019年8月3日驾驶陕FMH1**号小型汽车行驶至京昆高速1440公里(宁强收费站)处,实施饮酒后驾驶非营运的机动车的的违法行为。大队对王XX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王XX驾驶证记12分。
3、雷X, 2019年7月27日驾驶陕F8Z3**号小型汽车行驶至银昆高速公路陕西段南郑收费站协税引线处,实施饮酒后驾驶非营运的机动车的的违法行为。大队对雷X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雷X驾驶证记12分。
4、杨X, 2019年8月5日驾驶陕A7YS**号小型汽车行驶至京昆高速汉中引线1350公里,实施饮酒后驾驶非营运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大队对杨X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行政处罚。杨X驾驶证记12分。
5、曹XX, 2019年7月5日驾驶陕FSY6**号小型汽车行驶至京昆高速1350公里500米(汉中收费站)处,实施饮酒后驾驶非营运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大队对曹XX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行政处罚。曹XX驾驶证记12分。
6、刘XX, 2019年7月6日驾驶陕F022**号小型汽车行驶至银昆高速公路陕西段326公里南郑协税引线处,实施饮酒后驾驶非营运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大队对刘XX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行政处罚。刘XX驾驶证记12分。
7、张XX, 2019年7月15日驾驶陕FWA1**号小型汽车行驶至银昆高速公路陕西段327公里南郑收费站协税引线处,实施饮酒后驾驶非营运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大队对张XX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张XX驾驶证记12分。
8、王X,2019年7月15日驾驶陕F8H7**号小型汽车于银昆高速公路陕西段327公里南郑收费站协税引线处,实施饮酒后驾驶非营运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大队对王X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王X驾驶证记12分。
9、吴XX, 2019年6月1日驾驶陕AU00**号大型汽车行驶至京昆高速1441公里(下行)处,实施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违法行为。大队对吴XX处以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
10、杨XX, 2019年7月2日驾驶陕FV19**号小型汽车行驶至银昆高速公路陕西段南郑收费站协税引线处,实施饮酒后驾驶非营运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大队对杨XX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杨XX驾驶证记12分。
(来源:汉中高速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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