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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男子拒不履行赔偿义务,被司法拘留15日!

转载 许丹2019/08/23 16:15:58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汉中便民网 1078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以下为正文 ---


“韦法官,谢谢你们提前解除对岳三的拘留措施,岳三和我们家人都受了教育,这一堂法律课太刻骨铭心了!”2019年8月16日,被执行人岳三的父亲向接待他的西乡法院执行法官韦祖金真诚说道。

被执行人岳三所涉两案共计8.3万元全部执行到位,两个涉民生案件顺利执结。

2013年3月,被执行人岳三无证驾驶机动车与申请执行人李富、李贵发生交通事故,致使李富、李贵受伤。

两案诉讼过程中,分别达成调解,约定分期履行。岳三未如期履行赔偿义务且悄然外出、长年不归。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经四查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无奈暂时终本结案。

2019年8月11日上午,西乡法院执行局值班干警小龚接到举报电话,立即向执行局长张斌汇报情况。

炎炎夏日、又值周末,最高气温35℃以上,张斌局长闻讯,没有丝毫犹豫,迅速召集三名执行干警,亲自带队闪电出击赶赴汉台,在执行联动单位协助下,将被执行人岳三成功寻获并带回。


在执行调查中,岳三对自身犯下的错误毫无悔意。经合议庭合议决定,对岳三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失信行为必须予以惩戒,故对其处以司法拘留十五日。

送拘后,执行干警及时提押岳三,向其做思想工作,并让其积极与家人沟通。通过思想工作及在看守所的教育,岳三渐渐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并联系家人筹措案款,案件执行有了转机。

最终,被执行人岳三受到了教育,积极履行了两案义务,写出了书面检讨,并获得两名权利人的谅解,西乡法院依法提前解除拘留,也就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执行法官寄语:线索就是命令,效率就是生命;民生权益多兑现一份,执行人就多清凉一份。执行人的使命就是,不惜一切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不惜一切守护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以上案件当事人均系化名)

(来源: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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