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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有网友在市长信箱就汉中市汉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部分执法行为存在疑问,具体内容如下:
信件内容:
一、城管执法部门贴条罚款行为不规范,乱贴条,处罚告知单填写不规范,执法人员不实名制,请问执法二组是什么人?
二、没有车位本人把车停自己店门前,没挡道,没有压线,没堵路,没停在马路边上,为何不先警告,为何不解决实质性的问题?
三、中心城区停车难
对此,汉台区政府作出相关解答,内容如下:
问题1、市民质疑城管执法部门贴条行为不规范,乱贴条,《违法停车告知单》填写不规范,违停拍摄二组相关解答。
2017年6月,为解决中心城区停车乱象,汉中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强中心城区车辆停放管理的通告》,通告中明确了交警、城管部门工作职责,随后城管部门按通告精神对中心城区人行道上不按要求随意停放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对违法停车行为认定后作出处罚决定,主要依据现场取证的照片等证据,而并非《违法停车告知单》,各位车主、驾驶员如对城管部门查处违法事实有有异议,可以到汉台区行政服务大厅城管窗口查看照片证据。《违法停车告知单》仅具有告知作用,主要用于告知违法停车驾驶员其违法的时间、地点、查处单位以及后续如何处理,该告知单不是行政处罚决定书,告知单中加盖有查处单位公章,因此是否执法人员实名不影响告知效果。同时,由于机构改革,执法力量下沉一线,中心城区所涉及办事处执法中队较多,为了便于识别,方便管理,由城管部门统一按属地管理原则,划分出违停拍摄组,每组分别代表各办事处属地辖区,违停拍摄二组为北关街道办事处执法中队。
问题2、关于在未划定设置停车泊位的人行道上停放车辆,车位设置。
近年来,随着全市经济快速发展,中心城区机(非)动车数量迅猛增涨,停车难、车辆乱停乱放阻碍通行等问题日益凸显,为了进一步规范市容环境秩序,提升城市品味,为外来游客和广大市民打造一个良好的人居出行环境,树立汉中城市良好的对外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管理执法办法》、《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心城区车辆停放管理的通告》等法律法规和市、区政府相关要求,城管部门依法依规对中心城区人行道上车辆停放秩序进行管理和规范。同时,依据《汉中市中心城区人行道车辆停放管理暂行办法》相关标准规定,在人行道宽度8米以上(含8米)范围内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经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审批和执法人员现场踏勘,按相关技术标准可以设置机(非)动车临时停车场和停放点,设置后剩余宽度不低于2.5米;人流量较大的商业中心、火车站、汽车站等地段,确保剩余宽度不低于4米。由于部分人行道达不到上述停车泊位设置要求,所以暂时无法增加设置车位。对中心城区人行道上占道违法停放车辆进行处罚,城管部门是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前期也是按照法律程序对划定的禁停区域进行过公示公告,且在禁停区域均安装有标识明显的禁停标识牌,日常处罚中执法人员按程序是先纠正,如果当事人在场,执法人员会进行警告叫当事人开走车辆,只有驾驶人员不在场的,才会取证贴发《违法停车告知单》。
问题3、对中心城区停车难问题解答。
随着城市的发展,汽车保有量的增加,城市管理面临的问题也越来越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也在积极的探索一体化、人性化、智能化的停车管理模式,优化城市公共资源空间,最大程度缓解市民停车难问题,相信在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和共同努力下,中心城区停车问题将会得到有效治理。大到国家,小到家庭,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作为一个城市发展建设的参与者、见证者,希望发信人继续对城市管理工作提供关心支持,并遵法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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