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汉中2男子微信转发传播谣言被处罚
分享文章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汉晓通头条 / 全市 / 正文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汉中2男子微信转发传播谣言被处罚

转载 许丹2020/01/16 21:50:11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汉中便民网 829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没事没事没事总以为自己不造谣,只是在自己微信上转发别人的信息应该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居住在紫柏街道办事处的许某某、黄某某当时也是这么想的,不曾想到自己因为这个“大不了”的事,许某某被行政拘留3日,黄某某被罚款200元。在此小编提醒广大网友在转发信息时,要注意核实信息的真实性,慎发!慎传!“面对谣言,群众和网友应该多一份冷静,多一份理性,切勿给那些别有用心的人和不理性的声音点了赞。”

1月14日,留坝县公安局接到举报,称一名叫“天空”的网民通过微信在微信群发布谣言信息,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紫柏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对此事开展调查处理。经核实确认该信息系谣言后,快速查明发布不实信息人员情况,并立即将许某某、黄某某传唤至公安机关进行询问。

经查,1月12日,居住在紫柏街道办事处的黄某某(微信昵称:黄**)看见一篇题为《长江凌晨出大 亊了,万年难遇,中夬都压不住,速看,马上删!》的文章后,在明知文章内容为谣言的情况下,将该文章转发到有24人的“许某某的无聊时光”微信群,1月14日凌晨,该群群主——紫柏街道办事处许某某(微信昵称:天空)在看到该篇文章后,在明知文章内容为谣言的情况下,不履行对本群的监管责任,仍将该文章转发到有237人的另一个微信群,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1月15日,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分别给予许某某行政拘留3日、黄某某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网信、公安提醒

1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不得随意编造、散布虚假信息,公安机关对此类情况坚决予以打击,绝不手软。希望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环境。
留坝县网络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举报电话:3928345


文章来源:留坝发布

编辑:金子     审核:丹子

商务合作:0916-2532400

网站客服(微信):hanzhongsht

点击下面【阅读原文】,找房子、找工作、找拼车、找二手、找对象...

已有0人点赞

自定义html广告位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