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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促进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切实把中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西乡县茶镇渔丰村党员柯儒贤非法采砂问题。2018年1月至5月,西乡县茶镇渔丰村村民彭亿锋等10人在无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在西乡县牧马河回龙湾河道进行非法采砂,合计采砂总量达54万余方。其中,村民柯儒贤身为中共党员,对非法采砂行为不仅不加以制止,并且参与合伙经营采砂船,采砂4880方,造成恶劣影响。2019年9月,西乡县人民检察院对柯儒贤等10人以涉嫌非法采矿罪,依法向西乡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0年12月,西乡县茶镇党委给予柯儒贤开除党籍处分。
2.镇巴县永乐镇光辉村党支部书记符先胜、支部副书记王德会纵容非法采矿行为,造成生态环境破坏问题。2016年3月至8月,镇巴县永乐镇光辉村党支部书记符先胜、支部副书记王德会分别收受永帆公司2000元现金,接受永帆公司负责人吃请,纵容永帆公司在其管辖范围内长期无证采矿、违法占地,造成当地生态环境破坏。2019年11月,镇巴县林业局责令永帆公司恢复生态环境,并处罚款91719元。2021年3月,镇巴县纪委分别给予符先胜、王德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4000元;给予负监管责任的简池镇国土所所长杨仕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负监管责任的永乐镇原农综站站长孙金兵提醒谈话。
为持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专项监督工作,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西乡县沙河镇桐车村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不合规问题。2021年6月,西乡县沙河镇在工作检查中发现,桐车村党支部委员张永才履行公益性岗位考勤职责不到位,在明知该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刘某某外出务工的情况下,仍按照全勤考核,并作出“在岗履职优秀”的评价,导致刘某某违规领取公益性岗位补贴600元。2021年8月,西乡县沙河镇纪委给予张永才党内警告处分。
2.镇巴县仁村镇庄房村水管员不按标准收取水费问题。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镇巴县仁村镇庄房村党员郝光照在担任村水管员期间,未按照《仁村镇水费收缴方案》确定的统一标准收取水费,不开具票据,导致该村部分群众对水费收取工作满意度较差。同时,郝光照存在未经镇政府同意私自将部分收缴水费用于饮水设施维修的问题。2021年8月,镇巴县仁村镇党委给予郝光照党内警告处分。
3.洋县黄安镇毛垭村冬枣产业园项目实施不规范问题。2018年8月至2019年12月,洋县黄安镇毛垭村原村主任、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长亢云峰,村监委会主任、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监事长冯定龙,在组织实施冬枣产业园建设过程中,未执行“四议两公开”程序,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建成后未进行资产移交,向外承包未按程序操作,存在对上级下达的壮大集体经济项目决策、实施、监管不力的问题。2021年9月,洋县黄安镇党委分别给予亢云峰、冯定龙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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