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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陕西近期已有多人中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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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丹于 2022/05/14 21:37:51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汉中全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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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已成为发案最多、上升最快、涉及面最广
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犯罪类型
近期,有不法分子冒用“陕西人社12333”名义发送短信,称“您的医保服务被暂停,请于05月01日前打开XX网站,补充信息后启用”。信息看似正规,实则是骗局!信息内网站为涉诈钓鱼网址。
国家反诈中心APP或
中央网信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1、2022年4月20日,乾佑镇孟某被冒充客服退款诈骗,损失29436元。
2、2022年4月20日,红岩寺镇胡某赔偿丢失快递被诈骗,损失306000元。
3、2022年3月底,乾佑镇居民周某在虚拟平台投资被骗141699 元。
4、2022年4月中旬,乾佑镇居民范某在网上贷款被骗90000元。
5、2022年4月24日,乾佑镇居民王某被网上购物退款诈骗,损失 70000元。
警方提示:
1.收到自称是快递公司、物流公司的电话或信息后,应第一时间拨打全国统一客服热线,登入快递、物流公司官网或在购物平台查询自己的快递信息确认包裹情况,未确认准确物流信息前,千万不要下载聊天软件加好友,也不要拨打或点击不明身份的人发来的电话或网址,千万不要随意转账、汇款。
2.请广大投资者选择正规、合法的投资渠道,谨记“天上不会掉馅饼',应警惕那些超高收益的投资。
3.贷款请走正规渠道,网贷过程中提到要缴纳手续费、保证金、刷流水等,均为诈骗,不要轻信。
公安部公布,刷单返利、虚假投资理财、虚假网络贷款、冒充客服、冒充公检法5种诈骗类型发案占比近80%,成为最为突出的5大高发类案,其中刷单返利类诈骗发案率最高,占发案总数的三分之一左右;虚假投资理财类诈骗涉案金额最大,占全部涉案资金的三分之一左右。警方提示,刷单行为涉嫌违法,凡是需要先行充值或垫付资金的刷单行为都是诈骗;投资理财需谨慎,警惕虚假投资理财网站、App;任何声称“无抵押、无资质要求、低利率、放款快”的网贷平台都有极大风险;接到自称电商、物流客服电话,务必到官方平台核实;自称公检法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并要求把钱款转到“安全账户”的一定是诈骗。刷单返利类诈骗由于返利周期短、引流成功率高,已逐步演变为当前变种最多、变化最快的诈骗类型,并与其他电信网络诈骗手法相互“融合”,成为电信网络诈骗主要引流方式。
【警方提示】刷单行为涉嫌违法,凡是需要先行充值或垫付资金的刷单行为都是诈骗。虚假投资理财类诈骗的受害人多为具有一定收入、资产的单身群体或热衷投资、理财、炒股的人群。诈骗分子主要犯罪手法为:首先,诈骗分子通过多种渠道锁定受害人并骗取其信任。锁定受害人的方式包括通过社交软件寻找受害人并建立联系、发布股票外汇等投资理财信息网罗目标人群、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确定婚恋关系骗取信任等。在获得受害人信任后,诈骗分子采用冒充投资导师、金融理财顾问,或谎称有特殊资源可获得高额理财回报等方式,引诱受害人加入“投资”群聊、听取“投资专家”直播课、接受“股票大神”投资指导。随后,诈骗分子将诱导受害人在其提供的虚假网站或APP上投资,前期小额投资试水可获得返利,一旦受害人加大资金投入后,就会发现无法提现或全部亏损,并被诈骗分子拉黑,且虚假网站、APP无法登录。【警方提示】投资理财需谨慎,警惕虚假投资理财网站、APP。诈骗分子通过网络媒体、电话、短信、社交软件等发布办理贷款、信用卡、提额套现等广告信息,打着“无抵押”“免征信”“无息低息”“快速放款”“免费提额套现”等幌子,以事先收取手续费、保证金、验资、交税等为由,或以检验还贷能力、调整利率、降息、提高征信等为借口,诱骗具有贷款需求或曾办理贷款业务的受害人转账汇款,甚至骗取受害人银行账户和密码等信息直接转账、消费,从而实施诈骗。【警方提示】任何声称“无抵押、无资质要求、低利率、放款快”的网贷平台都有极大风险。冒充客服类诈骗的受害人群通常为网购用户,诈骗分子事先大肆非法窃取、收购买家网购信息及快递面单信息,以退款、理赔等为由对买家或平台商家实施精准诈骗。诈骗分子主要犯罪手法为:一是冒充电商平台或者物流快递企业客服,谎称受害人网购商品出现问题,以退款、理赔、退税等为由,诱导受害人提供银行卡和手机验证码等信息,对受害人实施诈骗。二是声称误将受害人升级为VIP会员、授权为代理、办理商品分期业务等,以不取消上述业务将产生额外扣费为由,诱导受害人支付手续费,从而实施诈骗。三是以受害人电商平台会员积分、支付宝芝麻信用积分不足为由,让受害人申请贷款从而提高会员积分,并诱骗受害人将贷款汇入其指定账户,从而实施诈骗。【警方提示】接到自称电商、物流客服电话,务必到官方平台核实。冒充公检法类诈骗紧跟社会热点、不断迭代升级,造成的损失金额往往较大,广大群众深恶痛绝。此类诈骗让受害人深信不疑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诈骗分子通过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从而在诈骗过程中准确说出受害人姓名、工作单位、住址、身份证号等,具有极强的迷惑性。诈骗分子主要犯罪手法为:冒充公检法等机关工作人员,谎称受害人名下银行账户、电话卡、社保卡、医保卡等被冒用,或者身份信息被泄露,或者涉嫌洗钱、非法出入境、快递包裹藏毒等违法犯罪,以此要求受害人将资金转入“安全账户”配合调查或接受监管,进而实施诈骗。为增加可信度,一些诈骗分子会向受害人展示虚假公检法网站上发布的假通缉令等法律文书。为远程获取受害人手机上的个人信息,诈骗分子常常要求受害人下载具有屏幕共享功能的APP。为使受害人处于完全被操控状态,诈骗分子还会诱骗受害人到酒店等封闭空间,阻断所有短信、来电等外界联系。公安机关工作中发现,一些诈骗分子还会冒充不同部门的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以领取补助补贴、奖学金,医保卡、证券、金融账户被冻结,出入境证件异常、失效等为由实施诈骗。特别是近期一些诈骗分子以受害人涉嫌散布疫情谣言、贩卖假口罩、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等为由进行诈骗,影响恶劣。【警方提示】自称公检法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并要求把钱款转到“安全账户”的一定是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