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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约谈…汉中发布“十条追责措施”→

转载 许丹2022/11/24 20:17:00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汉中全知道 70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汉中市发布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责任追究十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夯实和落实好道路交通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推动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落地落细,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由市交安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牵头制定,依据《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经过多轮、多部门征求、修改意见,最终由市政府同意、由市安委办印发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责任追究措施》。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责任追究措施》共有十条,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违反道路交通法规的、市县(区)道路交通安全行政管理部门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不力的、县区政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通过通报、约谈、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等措施,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持续强化法纪意识、安全意识。十条责任追究措施的发布,从党委政府层面进一步加强了党员干部和企事业单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的落实,有效构筑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屏障,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和新时代高质量发展创造了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下一步,市交安委(办)将用好用活“十条措施”这一重要工作机制,切实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方责任,不断推动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持全市道路交通秩序持续稳定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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