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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学校结核病防控指南(2017版)》《2023年汉中市结核病防治工作要点》及《汉中市重点人群结核菌潜伏感染筛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结核病的科学预防和控制流行,需对所有新生进行结核病筛查,现将筛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筛查人群
全区小学、初、高中学校、职业技术学院(校)、大学、特殊教育学校2023年秋季入校的所有新生。
二、筛查方法
1、结核菌素皮肤试验PPD(TST);
2、重组结核分枝杆菌融合蛋白皮肤试验EC(C-TST);
3、问卷筛查(针对幼儿园、特殊体质不能进行试剂筛查人员)。
三、筛查时间
试剂筛查时间:2023年8月1日至8月30日。(城区筛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乡镇筛查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问卷筛查时间:2023年10月15日截止。
四、筛查地点
城区:汉中市人民医院、汉中市第二人民医院
乡镇:辖区镇中心卫生院
五、筛查要求及注意事项
1、全区小学、初中、高中、职教中心、特殊教育学校、大学等学校通知本校秋季入学新生开学前完成结核病筛查工作,开学时需持《汉台区入学新生结核病筛查查验证明》报到。
2、筛查学生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现场领取《结核菌素试验知情告知书》后,家长和学生认真阅读内容,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监护人(家长)确认签字后,学生持《结核菌素试验知情告知书》排队筛查(建议学生6人结伴前往)。
3、筛查3天(72小时)后,学生(本人)携带《结核菌素试验知情告知书》到筛查点查看结果,无异常开具《汉台区入学新生结核病筛查查验证明》,筛查阳性、强阳性学生需进一步筛查,判定潜伏感染者需进行预防性治疗,超时未查看结果(按照结核菌素皮肤试验结果判定要求),本次筛查视为作废。
汉中市汉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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