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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撤销9个社会组织 名单→

转载 许丹09-27 10:59 发布 IP属地:陕西汉中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汉中时空 273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汉中市汉台区民政局

关于依法撤销部分区级社会组织的公告

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对两年以上(含两年)不参加年检、不开展活动、无独立资金及工作人员,职能发挥差的区级社会组织进行撤销登记现将撤销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一、社会团体(4个)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

代表人

业务主管

单位

汉台区德立水产协会

51610702MJU728134G

余红润

区科协

汉台区中小企业合作发展协会

51610702MJU728978E

陈志国

区中小企业促进局

汉台区聚油用牡丹产业协会

51610702MJU728230R

牛国柱

区科协

汉台区天之源蔬菜产业协会

51610702MJU7280462

叶志清

区科协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2个)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业务主管

单位

汉台区大圣迪士尼K12课程

526107026847962213

陈宏生

区教体局

汉台区望江幼儿园

52610702052123715Q

周海云

区教体局



自公告之日起,该6家社会组织的法人登记证书(含正、副本)和印章作废,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任何活动。

      汉中市汉台区民政局

2023年9月25日


洋县民政局关于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和印章作废的公告

下列社会组织因未按照规定参加年度检查或一年未开展活动,且未按要求进行整改,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 (三)款、《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 (三)款之规定,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 (三)款《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 (三)款、《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之规定,洋县民政局已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后,这些社会组织的登记证书(含正本、副本)和印章至今未向我局缴交,也未办理注销手续,依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公告其登记证书(含正、副本)和印章作废。

特此公告。

附: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和印章作废名单

洋县民政局

2023年922


附: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和印章作废名单

序号

名称

统一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1

洋县精英青少年足球俱乐部

52610723MJY102323A

杨海超

2

洋县槐树关镇银杏专业技术协会

51610723MJU744011F

翟小军

3

洋县谢村镇养殖产销协会

51610723356957444U

王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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