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贪污受贿 汉中一干部被判刑3年4个月
分享文章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汉晓通头条 / 全市 / 正文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贪污受贿 汉中一干部被判刑3年4个月

转载 许丹2023/11/01 15:34:18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汉中时空 235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10月31日,汉台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被告人苏武贪污、受贿罪一案,当庭宣判对被告人苏武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至2022年,被告人苏武在担任汉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营业性用房租金收入不记账、虚增单位开支的方式贪污公款74000元;被告人苏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申请保障性住房补助资金拨付、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国有直管公房和保障性住房的办理过程中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先后26次收受他人财物价值379842元。案发后,被告人苏武退缴全部违法所得。

法院认为,被告人苏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公款74000元,数额较大,收受他人财物价值379842元,数额巨大。被告人苏武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数罪并罚后,遂作出上述判决。

开庭当日,组织有关行业主管部门80余人旁听庭审,接受法治教育。

已有0人点赞

自定义html广告位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