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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3个汉中人线索,立即举报!

转载 许丹2023/11/13 11:55:35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美丽汉中 185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本院执行的苏瑶与苏东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苏东亚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隐匿财产、逃避执行,申请执行人苏瑶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苏东亚,男,汉族,出生于1988年9月28日,公民身份号码:612322198809281617,住汉中市城固县文川镇文苏村5组。



执行标的:56428.74元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苏东亚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经掌握财产线索)并经本院实际执行到位的,在本院控制被执行人并有效执行超50%以上的,申请执行人承诺给予500元奖励。本院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916—2513509

举报邮件地址:汉中市汉台区南一环路东段汉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邮编:723000


本院执行的胡亚鹏与唐小庆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唐小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隐匿财产、逃避执行,申请执行人胡亚鹏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唐小庆,男,汉族,出生于1977年11月17日,身份号码:612301197711170912,住汉中市汉台区将坛西路南门花苑2号楼0302室。



执行标的:333432元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唐小庆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经掌握财产线索)并经本院实际执行到位的,在本院控制被执行人并有效执行后,申请执行人承诺给予5000元奖励。本院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916—2513509

举报邮件地址:汉中市汉台区南一环路东段汉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邮编:723000


本院执行的陈定有与熊瑞华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熊瑞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隐匿财产、逃避执行,申请执行人陈定有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熊瑞华,男,汉族,出生于1970年3月14日,身份号码612301197003140317,住汉中市汉台区北一环路1342号楼附4号。



执行标的:49365.27元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熊瑞华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经掌握财产线索)并经本院实际执行到位的,在本院控制被执行人并有效执行后,申请执行人承诺给予500元奖励。本院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916—2513509

举报邮件地址:汉中市汉台区南一环路东段汉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邮编:7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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