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这些洗发乳等化妆品不合规!
分享文章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汉晓通头条 / 全市 / 正文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这些洗发乳等化妆品不合规!

转载 许丹01-08 14:31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汉中日报 227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通告,在2023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经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产品标签标示为广州市彩琳日用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小黄人婴童补水润肤霜(透明质酸)等43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要求北京、上海、江苏、浙江、江西、广东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等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点击查看大图↓↓





点击展开全文
已有0人点赞

自定义html广告位

返回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