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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惠民殡葬及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办法→

转载 许丹2025/07/04 17:36:34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汉中日报 3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保障群众基本殡葬需求,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减轻群众治丧负担,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推动群众积极参与殡葬改革。近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印发《汉中市惠民殡葬及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实施办法(试行)》,惠民殡葬最高减免700元;节地生态安葬最高补助1000元。

《办法》所称惠民殡葬政策,是以政府公共财政为保障,对本市户籍居民死亡后实行火化的,减免遗体接运、遗体暂存、遗体火化、骨灰存放四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节地生态安葬,是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价值导向,鼓励和引导城乡居民采用树葬、壁葬、草坪葬、花坛葬、骨灰撒散、骨灰深埋、格位存放等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的方式安葬骨灰,使安葬活动更好地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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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殡葬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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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四类对象可享受减免


在汉中市内殡葬服务机构火化的汉中市户籍城乡居民,在汉中市外死亡后就地就近火化且未享受惠民殡葬政策的汉中户籍城乡居民(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享受职工丧葬补助待遇的人员不享受);

在汉大中专院校非汉户籍的学生;

驻汉部队现役军人和无军籍职工;

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况。


一次性减免项目和费用

遗体接运,每具减免200元;

遗体存放,每具减免200元;

遗体火化,每具减免200元;

骨灰寄存,每具减免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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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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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地生态安葬奖补的对象范围

汉中市户籍居民,去世后实行火葬且在汉中市辖区内政府批准的公墓陵园内(不含农村公益性公墓)按节地生态葬式标准安葬的城乡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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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地生态安葬奖补的标准

骨灰撒散、骨灰不装盒或使用可降解骨灰盒深埋且不硬化、不留坟头、不立碑的,对丧属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元/例

实行壁葬、树葬、草坪葬、花坛葬的,对丧属给予一次性奖励800元/例

在骨灰楼、堂、廊安放骨灰20年及以上的,对丧属给予一次性奖励600元/例

骨灰二次安葬的不享受奖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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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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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惠民殡葬减免:在汉中市内殡葬服务机构火化的,丧属在办理逝者遗体接运或火化手续时,持本人身份证和逝者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向县区殡葬事务服务中心(殡仪馆)提出申请。

在汉中市外死亡后就地就近火化且未享受惠民殡葬政策的,由丧属持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和逝者身份证、户口本、火化证、火化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节地生态安葬奖补:逝者骨灰在进行安葬(放)后,需申请办理节地生态安葬奖补的,由经办人(丧属)向安葬地殡葬事务服务中心(公墓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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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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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私分惠民殡葬资金的,县区民政、财政部门应当责令追回;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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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享受惠民殡葬及节地生态奖补政策的,县区民政、财政部门应当责令限期退回非法获取的免费项目金额。对于情节严重涉嫌构成违法犯罪的,由相关部门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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