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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巴县首家光伏电站建成发电 总投资860万元

转载 2018/01/12 09:52:26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汉中时空网 作者:汉中生活通 3852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近年来,黎坝镇结合辖区“境内地势平坦,属矮半山谷坝区”地理特点,围绕“特色农业强镇、乡村旅游兴镇、绿色能源富镇”战略目标,以精准扶贫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手,积极探索调整产业结构,破解发展瓶颈,抢抓政策机遇,用足阳光政策,探索“政府主导、企业运营、合作社参与、贫困户受益”扶贫模式,实施光伏扶贫项目,一举实现贫困户入股分红得利、扶贫合作社资本滚存得利、公司经营获利“三赢”格局,逐步形成独具特点的光伏扶贫模式。

创新扶贫模式,搭建合作“平台”。该镇主导各村成立以贫困户社员为主的扶贫互助合作社7个,以合作社为平台与光伏企业合作共同投资,引资企业负责建站和运营管理,贫困户利用小额贴息贷款入股各村扶贫合作社参与光伏项目定额分红。

因时因地制宜,精准项目布局。根据镇域地理特点,居民居住特点及有利条件,全力打造光伏小镇。首期项目选定在光照条件较好,建设成本低的政府机关大楼屋顶建立分布式60KW光伏电站,通过几个月的调试和并网,截止目前,日均发电量240KW,日发电量最高达300KWH,日最大功率达98%,目前总发电16844KWH,总收益14317元;二期项目是利用30余亩20000余平米闲置的油气探井场地建立1兆瓦集中式光伏扶贫发电站系统,目前已完成支架安装,进入并网调试阶段,预计12月底建成投产。

用足阳光政策,确保资金后盾。一是政策扶持资金,整合县级扶贫产业项目专项资金、涉农资金和各村互助资金协会原始资金到扶贫互助合作社参与光伏项目投资;二是利用贫困户小额贴息贷款与当地扶贫银行合作开发“光伏贷”项目,彻底解决无资金、无偿还能力、无持续增收项目“三无”贫困户资金难问题。

优化利益分成,实现有“伏”共享。一是按照“共同投资,收益平分,公司管理,贫困户分红”合作原则,光伏项目总投资860万元,光伏公司投资430万元,全镇86户贫困户户均5万元共计投资430万元,占比50%投资额,贫困户按照投资额的6%(5万元*6%=3000元)连续三年定额分红,公司负责担保偿还贫困户贷款本金、电站建设和运营管理,确保贫困户“零风险”获得收益。二是为保障贫困户权益,分红期满时,各村扶贫合作社、贫困户可优先回购不定份额光伏项目产权,获得产权后不参与运营管理条件下,按照所占份额全部收益的95%,实现永久分红。目前黎坝光伏项目总投资860万元,各村扶贫合作社、贫困户总投资430万元年收益25.8万元,惠及86户“三无”贫困户400余贫困人口人均增收800元。(镇巴脱贫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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