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南郑区高台镇一“活人墓”被依法拆除
分享文章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 / 南郑 / 正文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南郑区高台镇一“活人墓”被依法拆除

转载 2018/03/23 09:55:24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陕西网 作者:汉中生活通 3165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陕西网讯(通讯员 胡林 李建华)3月22日上午10时,矗立在南郑区高台镇二郎村15组村民张某兵家门口的“活人墓”终于被依法拆除了,围观群众拍手称快,有人窃窃私语,“看来活人墓建不得,上边管着呢。”

近期,张某兵等周边群众到高台镇政府反映,邻居张某兰在他家房前及家门口为其父亲建造了一个“活人墓”,给左右邻居造成巨大的心理阴影和精神负担,要求拆除。镇政府社会事务办和信访办接到投诉,前往调查。张某兰父亲今年八十多岁,身体欠佳,已出嫁的女儿张某兰出资,在自家老宅基地为父亲建造了一个“活人墓”,一天之内竣工。由于左右邻居忙于春耕,发现时“活人墓”已经建造好了,心里十分憋屈,协商未果反映到政府。

图片4

镇政府工作人员告诉张某兰,殡葬管理明确规定,严禁建造“活人墓”,更何况影响到周边群众的正常生活,必须拆除。

张某兰反映,修建之时没人反对,修建好了,这才反对,造成的损失谁负担?因损失分担协商未果,张某兰拒绝拆除。

镇政府没有行政执法权,情况反映到区民政局殡葬管理所,相关领导亲自赶往二郎村实地察看协调,历时三天,区镇工作人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终于做通了张某兰及其家人的思想工作,“活人墓”被拆除。

已有0人点赞

自定义html广告位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