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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真的没喝酒,是昨天喝的。”在被告知涉嫌酒后驾驶时,开路虎的男子李某一脸无辜地说道。
5月27日晚,洋县交警在县城北环路例行夜查,民警对一辆路虎越野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有明显酒味,后检测显示李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
经对李某进一步调查询问,李某称:“前一天晚上饮酒过量,想着今天应该酒劲已经过了,没想到还有。”虽然已经过了24小时,李某仍因酒后驾驶被交警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同时,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交警查处酒驾是以血液中酒精含量为标准,而不是以驾驶员饮酒后再次驾车间隔时间长短为依据,酒精在人体内代谢时间长短因人而异,因此,“酒后”驾车须谨慎。华商报记者 周金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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