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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强化警示教育,现将近期查处的三起扶贫领域腐败及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汉中清风)
汉中帮扶干部向贫困户借钱
1. 勉县勉阳街道办事处干部黄超虚构事由借取帮扶贫困户扶贫贷款供个人使用的问题。
2017年11月,勉县勉阳街道办事处干部黄超得知自己帮扶继光村贫困户袁清付之子袁杰申请到金融扶贫贴息贷款20000元,遂以自己朋友亲属住院急需用钱为由,先后向袁杰借款共计15800元。经袁杰多次催要,直到2018年4月,仍欠袁杰12700元。经组织调查后,黄超于2018年5月将剩余欠款还给袁杰。2018年5月,黄超受到记过处分。
汉中帮扶干部向贫困户借钱
2.留坝县紫柏街道办事处青羊铺村原党支部书记唐词桧挪用整村推进扶贫项目资金的问题。
留坝县新胜达现代农业专业合作社具体负责建设经营青羊铺村整村推进扶贫项目中药材产业园。2015年、2016年,唐词桧利用担任新胜达合作社法定代表人职务之便,挪用整村推进扶贫资金共计46005元用于支付整村推进扶贫项目之外的新胜达合作社的土地租金和人工工资。2018年3月8日,唐词桧将46005元归还至整村推进扶贫项目公用账户。2018年5月,唐词桧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3.南郑区法镇梓橦村村委会主任沈正海在扶贫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南郑区法镇梓橦村村委会主任沈正海,在2017年脱贫攻坚动态管理新增贫困户民主评议会上,擅自篡改新增贫困户民主评议会会议记录;扶贫工作不认真履职,帮扶贫困户纪实手册让他人填写,对贫困户的收入情况不清楚,很少到贫困户家中走访。2018年4月,沈正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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