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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发布关于申报登记黑社会性质组织及成员相关债权债务的公告,具体如下: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把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和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
持续用力,不遗余力,先后打掉了以余彦新、苟少森、李群、张世衡为首的四个黑社会性质组织。
为做好涉案财产处置工作,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公告对以下人员(名单附后)符合条件的相关债权、债务进行申报登记。
(一)申报登记的债权债务范围:
本次公告申报登记的债权债务范围为:与以下被公告对象相关的、在案发前形成的、真实合法有效的、且未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债务关系。
(二)申报登记时需提交的资料:
1、申报登记人为公司的,需持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上述原件复印件;
2、申报登记人为个人的,需持个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需持债权债务凭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提交债权、债务形成过程的书面《情况说明》;
5、提交的资料需加盖印章或签字捺印。
(三)申报登记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1、申报登记时间:2019年11月6日9时起至2019年12月5日17时止;
2、申报登记地点:汉中市汉台区东大街165号公安汉台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3、在公告期限内未到指定地点进行申报登记的,公安机关不再受理申报登记事项。
联系电话:0916—2688258 19898790943(李警官)
联系电子邮箱:htpolice@qq.com
来信来访地址:汉中市汉台区东大街165号公安汉台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
邮编:723000
附:被公告征集线索名单
(来源:汉台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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