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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将“打伞破网”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攻方向,严肃查处了一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持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为进一步强化警示震慑作用,市纪监委将查处的四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西乡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纪文杰充当涉黑组织“保护伞”问题。
纪文杰在担任西乡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期间,丧失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礼金;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为黑社会性质组织蔓延做大提供帮助,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
纪文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汉中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局原局长李军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李军在担任留坝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南郑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汉中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局局长、南郑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汉中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局局长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消费和宴请,收受他人贵重礼品;
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参与赌博活动;与黑社会组织成员来往密切,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李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西乡县扶贫开发办原党组书记、主任全子强充当涉黑组织“保护伞”问题。
全子强在担任西乡县原城关镇党委书记、县委办主任、县委委员期间,丧失宗旨意识、毫无理想信念,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举办生日宴等,收受他人财物,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违反组织纪律,个人决定重大事项;
违反工作纪律,不如实报告拆迁遗留问题造成群访事件,向黑社会组织泄露尚未公开的事项;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坐大成势提供帮助,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
全子强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西乡县交通运输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毅充当涉黑组织“保护伞”问题。
张毅在担任西乡县原城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城北街道党工委书记,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县委委员期间,丧失宗旨意识、毫无理想信念,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不报告、不抵制、不斗争,放任不管;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他人财物,违规接受他人宴请和旅游活动,违规借用企业主车辆私人使用;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干扰执法人员正确履职;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坐大成势提供帮助,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
张毅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充分认识典型案例通报的警示教育意义,从本次通报和剖析的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增强纪律意识,坚守廉洁底线,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
要增强政治自觉,站稳政治立场,保持高度警醒,自觉同黑恶势力划清界限,勇于同黑恶势力坚决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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