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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日,记者从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我省发布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23-2025年)(点击查看文件),推进我省“十四五”期间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逐步形成宁静和谐的文明意识和社会氛围。到2025年,全省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
优化布局
避免学校、住宅等受到噪声影响
我省将组织开展声环境功能区评估和优化调整。逐级开展全省声环境功能区划评估工作,确保声环境功能区划科学合理。
推动划定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鼓励西安市等有条件的市(区)开展城市噪声地图试点建设,建立试点城市噪声实时监测网络,依托噪声地图、噪声溯源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精准化管控。
优化噪声敏感建筑物建设布局。统筹规划医院、学校、住宅等噪声敏感建筑物布局,避免受到周边噪声的影响。学校、幼儿园合理布置操场等课外活动场地,加强校内广播管理,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分类施策
鼓励开展噪声污染控制工地分级管理
我省将落实工业噪声过程控制,开展工业噪声达标专项整治,强化工业园区噪声管控,推动有高噪声设备的工业企业项目和噪声重点排污企业进入工业或产业园区,严控向乡村居住区域转移,实施重点企业噪声监管。
提升民用航空器噪声事件监测与溯源能力,到2025年底,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应基本具备民用航空器噪声事件实时监测能力,相关结果向民用航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
多措并举
推进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
文化娱乐、体育、餐饮等商业经营者应对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其他噪声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
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采用其他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
完善社区邻里噪声管控,推动公开新建居民住房噪声相关情况。推动宁静小区建设,鼓励各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号召居民住宅区自发组织宁静小区建设,提高居民满意度,并向社会推广。鼓励宁静小区设置噪声自动监测和显示设施。
科技教育
引导环保企业进入噪声污染治理领域
在加强人才培养方面,我省将认真落实中小学课程中噪声污染防治相关内容,培养青少年减少噪声良好习惯。大力培养噪声与振动污染防治领域的专业技术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提升从业人员技术水平和能力。
鼓励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和市民作为特约监督员,参与声环境质量改善的监督检查工作。提倡建设宁静餐厅、静音车厢等宁静场所。鼓励群众性自治组织、公共场所管理者等积极组织参与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活动,营造“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社会共管共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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