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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中央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提出,黑恶势力不仅仅是简单的治安问题,而是事关治乱兴衰的重大政治、社会问题。矛头直指两类重点人员,一类是潜藏在组织内部的“保护伞”,另一类是控制基层组织的“村霸”。
严打保护伞
会上强调,要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要把矛头对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和领域,出重拳、下重手,务必把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打下去。
严打“村霸”
会议要求,要推动县乡党委加大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力度,严格村“两委”换届资格审查,建立候选人联审机制,把不符合条件的人坚决挡在门外。
那么,问题来了
何为“村霸”?
对于如何界定“村霸”,最高人民检察院原反贪总局三局局长孙忠诚指出,严格来说,“村霸”并不是一个正式的法律术语,而是对农村一些流氓恶势力的通俗用语。“村霸”的特征有七个,符合其中之一的,一般均可归属于“村霸”范畴:
一是横行乡里,称霸一方,严重干扰破坏村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
二是无事生非、无理取闹、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危害农民群众利益,群众不敢惹、乡村干部不敢管的;
三是倚强凌弱、强拿强要、强买强卖,欺行霸市或坐地纳贡、结伙哄抢的;
四是有组织、有固定成员,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扰乱和危害农村社会治安秩序,严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
五是对乡村干部不满,寻衅滋事、无理取闹,或者依仗其家族、亲属势力或利用其物质财富操纵农村基层组织选举的;
六是诬告陷害,利用热点难点、矛盾纠纷煽动群众,操纵闹事,破坏农村安定团结的;
七是受雇于人、充当打手,残害无辜的。
“村霸”可能会怎样干扰破坏换届选举?
在换届选举工作中,“村霸”们有可能会有什么干扰破坏行为呢?
1.向选民、选举工作人员赠送或以慰问、帮扶名义向选民或选举工作人员变相赠送现金、存单、银行卡、会员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实物(如烟、酒)等;
2.为选民、选举工作人员提供吃请、旅游、休闲、健身、娱乐等消费活动;
3.以交保证金形式,许诺当选后将保证金分发给选民;或以许诺当选后赞助村级组织或群众团体活动经费、免除选民债务等;
4.以违反规定分发村集体资产、用集体资金为选民交纳各种费用;
5.向其他候选人送钱送物或给予某种利益,让其退出选举;
6.对选民或选举工作人员采取殴打捆绑等人身伤害的手段或者捣乱选举场所、砸毁投票箱等选举设施;
7.伪造、抢夺撕毁选票、选民名单或其他选举文件、材料,以及虚报选举票数;
8.以人身伤害毁坏财物揭露隐私损害名誉等相要挟,威胁、欺骗等手段对选民或选举工作人员实施精神强制;
9.虚构事实,造谣、诬告他人,散布扩散各种谣言或隐瞒事实真相,以混淆视听进行干扰破坏;
10.利用黑恶势力、宗族势力、宗教势力、邪教或者封建迷信干扰和破坏选举;
11.对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进行压制、报复;
12.其他妨碍破坏选举的违法违纪行为。
如何防止“村霸”等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呢?
一是严把人选、资格审查、选举程序“三个关口”,及时查处换届选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防止涉黑涉恶人员或者其代理人进入村“两委”班子。
二是加强对村级事务的民主监督,发挥民主评议作用,规范村“两委”班子成员用钱用权行为,切实维护村集体和村民利益,防止村“两委”及其成员“作恶”和“变黑”;此外,还将加强与政法委、民政等部门的日常联系和信息沟通,完善监管制度措施,推动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整体性、协同性。
三是加大惩治力度,如有上述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法人员为党员干部的,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予以党纪政纪处分。
本县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如何举报?
广大人民群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件或来人举报等方式向县委政法委、县扫黑办举报、提供线索,具体举报方式如下:
举报电话:
县委政法委(0916—6712160)
县扫黑办(0916—6716424)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下午5:30,节假日除外)
县、镇(办)也可向110指挥中心和辖区派出所举报
保密邮箱:zbgajshce@163.com
zbxwzfw@163.com
来信地址:
镇巴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邮编723600)
镇巴县委政法委(邮编:723600)
我们将严格按照保密制度对举报人信息进行保密,举报人情况、举报信息等由专人管理,对于举报重大线索的,视情采取必要措施保护举报人,确保举报人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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