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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县陆续发生一些不法分子假冒消防机构领导名义以推销消防产品、声像资料、包揽消防工程等为由,进行诈骗钱财活动。大家注意啦!骗子的欺诈方式层出不穷,许多不法分子挖空心思,精心设计了许多新骗局,套路五花八门,千奇百怪。汉中一些县区也相继出现上述情况,并有部分单位上当受骗,这些行为,严重毁坏了消防部队的形象,败坏了部队的声誉,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希望各社会单位,擦亮双眼,远离诈骗!
各单位如果遇到类似情况
要多留一个心眼
谨防上当受骗!
这些不法分子打着"消防机构领导"的名义
对大家进行诈骗
不仅干扰了正常的消防管理秩序
也严重侵害了大家的财产安全。
勉县消 防 & 提 醒 大家
消防部门监督执法时会穿戴制式警服,随身携带相关证件,消防工作人员不允许为社会单位指定或变相指定购买消防产品,不会收取任何费用,也不会在检查或培训的时候推销消防器材、书籍等,更不会在现场检查时收取罚款。消防大队领导更不会以任何名义外包或指定工程,更不会电话要求购买任何消防产品。各社会单位提如遇到上述类似手段,企业及个人一定要提高警惕,仔细鉴别当事人的身份真假,查验好有关证件,并及时或致电勉县消防大队0916-3212119求证,如果证实为消防诈骗行为,应收集好相关证据,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配合公安机关迅速破案。
科普时间
消防诈骗,是一些不法分子打着“消防”的名义,使出种种手段,骗钱骗物,假借消防的名义进行诈骗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干扰了正常的消防管理秩序,也极大的破坏了消防部队赴汤蹈火、服务人们的社会形象。
根据《消防法》五十六条第二款、公安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三十四条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进行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抽查和消防安全检查时,不得收取费用,不得谋取利益,不得利用职务为用户、建设单位指定或变相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单位。
当前,冒充消防部门的诈骗活动频繁,通过拨打电话、群发短信、微信等手段实施消防诈骗的违法犯罪活动越来越多。为了让大家擦亮眼睛,蜀黍为大家整理了8类冒充消防人员实施诈骗的常用手段。希望大家擦亮双眼,谨防诈骗。
手段一:冒充消防大队执法人员高价推销各类消防书籍、图册和音像制品等。
手段二:不法分子学习消防专业术语,并制作可信度强、仿真度高的假证件、假文件,冒充执法人员对单位或场所强行检查,然后以场所存在火灾隐患为由,进行“高额罚款”。一旦收取罚款后,就逃之夭夭。
手段三:不法分子冒充消防部门工作人员到各单位进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检查后往往以灭火器、烟感报警器、应急灯等消防器材配备不足或损坏为由,推销不合格消防产品。
手段四:传真至单位带有消防部门公章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企业单位进行新的消防安全条例培训,并将培训费存入私人银行账号。
手段五:打着“消防安全”等旗号,到处征收“押金”,并声称只要在一定时段内不发生任何消防安全事故,就能全额退款。
手段六:打着防火中心、消防宣传中心等旗号联系各单位,免费讲授消防知识。讲座结束后,他们会拿出一些灭火器、防烟面具等器材进行推销。
手段七:不法分子假冒上级消防执法人员,自称 “便衣督察”,以恐吓、威胁举报等手段推销消防产品、承接消防工程。
手段八:不法分子在对企业进行电话营销的过程中,自称是消防部门工作人员,强行向各企事业单位推销培训书籍及消防器材,一旦企业提出异议,他们则以消防审批、验收不合格等理由相威胁,迫使被害人就范。
近期,我县陆续发生一些不法分子假冒消防机构领导名义以推销消防产品、声像资料、包揽消防工程等为由,进行诈骗钱财活动。大家注意啦!骗子的欺诈方式层出不穷,许多不法分子挖空心思,精心设计了许多新骗局,套路五花八门,千奇百怪。汉中一些县区也相继出现上述情况,并有部分单位上当受骗,这些行为,严重毁坏了消防部队的形象,败坏了部队的声誉,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希望各社会单位,擦亮双眼,远离诈骗!
各单位如果遇到类似情况
要多留一个心眼
谨防上当受骗!
这些不法分子打着"消防机构领导"的名义
对大家进行诈骗
不仅干扰了正常的消防管理秩序
也严重侵害了大家的财产安全。
勉县消 防 & 提 醒 大家
消防部门监督执法时会穿戴制式警服,随身携带相关证件,消防工作人员不允许为社会单位指定或变相指定购买消防产品,不会收取任何费用,也不会在检查或培训的时候推销消防器材、书籍等,更不会在现场检查时收取罚款。消防大队领导更不会以任何名义外包或指定工程,更不会电话要求购买任何消防产品。各社会单位提如遇到上述类似手段,企业及个人一定要提高警惕,仔细鉴别当事人的身份真假,查验好有关证件,并及时或致电勉县消防大队0916-3212119求证,如果证实为消防诈骗行为,应收集好相关证据,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配合公安机关迅速破案。
科普时间
消防诈骗,是一些不法分子打着“消防”的名义,使出种种手段,骗钱骗物,假借消防的名义进行诈骗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干扰了正常的消防管理秩序,也极大的破坏了消防部队赴汤蹈火、服务人们的社会形象。
根据《消防法》五十六条第二款、公安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三十四条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进行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抽查和消防安全检查时,不得收取费用,不得谋取利益,不得利用职务为用户、建设单位指定或变相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单位。
当前,冒充消防部门的诈骗活动频繁,通过拨打电话、群发短信、微信等手段实施消防诈骗的违法犯罪活动越来越多。为了让大家擦亮眼睛,蜀黍为大家整理了8类冒充消防人员实施诈骗的常用手段。希望大家擦亮双眼,谨防诈骗。
手段一:冒充消防大队执法人员高价推销各类消防书籍、图册和音像制品等。
手段二:不法分子学习消防专业术语,并制作可信度强、仿真度高的假证件、假文件,冒充执法人员对单位或场所强行检查,然后以场所存在火灾隐患为由,进行“高额罚款”。一旦收取罚款后,就逃之夭夭。
手段三:不法分子冒充消防部门工作人员到各单位进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检查后往往以灭火器、烟感报警器、应急灯等消防器材配备不足或损坏为由,推销不合格消防产品。
手段四:传真至单位带有消防部门公章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企业单位进行新的消防安全条例培训,并将培训费存入私人银行账号。
手段五:打着“消防安全”等旗号,到处征收“押金”,并声称只要在一定时段内不发生任何消防安全事故,就能全额退款。
手段六:打着防火中心、消防宣传中心等旗号联系各单位,免费讲授消防知识。讲座结束后,他们会拿出一些灭火器、防烟面具等器材进行推销。
手段七:不法分子假冒上级消防执法人员,自称 “便衣督察”,以恐吓、威胁举报等手段推销消防产品、承接消防工程。
手段八:不法分子在对企业进行电话营销的过程中,自称是消防部门工作人员,强行向各企事业单位推销培训书籍及消防器材,一旦企业提出异议,他们则以消防审批、验收不合格等理由相威胁,迫使被害人就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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